关于给予部分电大普通高职(高专)
专业必修课开设自主权的通知
济南、临沂、日照、莱钢、油田电大及省校直属学院:
为了促进我省电大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对应用性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同意给予你校普通高职(高专)部分专业必修课的开设自主权。具体做法是:自2006级开始,各有关单位可在原教学计划中选择两门专业必修课作为自开课程,其开设学期、学分不变。自开专业必修课的教材版本、教学大纲、考试命题和阅卷等工作由各有关单位自行负责,其考试成绩要按照原课程的名称和开设学期及时准确地报送省电大教务处,试卷由有关市电大、学院存档备查。
山东电大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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