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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教育与中国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 接轨金融学专业 (本科)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电大教函字〔2006〕6号 根据中央电大“电大教[2006]22号”文件精神,为适应人民银行系统干部职工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加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沟通,切实搞好中央电大学历教育与中国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接轨项目金融学专业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确保试点教学质量,现将中央电大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研究制定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教育与中国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接轨金融学专业(本科)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首批进行合作试点的潍坊、济宁、日照、泰安、烟台、枣庄、淄博、滨州8所市级电大要加强与所在地人民银行的合作,接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试点专业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具有银行系统行业特点的现代远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教育与中国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接轨金融学专业(本科)实施方案(请点击下载)
二〇〇六年三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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